唐正宇律师是盛德上海办事处合伙人并担任首席代表,负责本所外商在华直接投资、中国并购和监管合规业务,协助多领域国际投资者的在华投资、运营及调查。唐律师亦经常就中国反腐、竞争、企业治理、劳资、税务及生命科学相关问题提供谘询服务。唐律师曾处理并具代表性的案例包括:
- 协助一家财富五百强的美国领先食品业公司收购多家中国企业、进行合资与外商独资重组以及在中国开展重大私募股权投资和融资项目,交易金额超过10亿美元。
- 协助一家财富五百强的欧洲化工企业在中国开展重大绿色投资、并购交易、合资企业/外商独资重组交易项目,交易金额超过5亿美元。
- 协助美国一家领先资讯科技公司成立及兴建两家生产高端芯片的外商独资企业,总投资达25至30亿美元;在中国成立一家电子商务研发服务中心及拟议与一家总部设在中国的资讯科技企业成立合资企业并在中国经营电子商店;以及对中国的资讯科技创业企业进行策略性投资。
- 协助一家财富五百强美国的化妆品公司在中国成立其规模最大的海外研发中心,并拟议在中国、亚洲以至全球进行并购交易。
- 协助数家美国大型私募股权和风险投资基金向中国多家领先企业进行大型投资,并将其在中国的投资进行剥离,交易金额超过5亿美元。
- 协助一个由三家国际制药业巨头组成的财团,与中国一家知名生物芯片公司联合开展亚洲癌症研究项目。
- 协助一家国际生物制药公司参与拟议收购一家在中国和香港有多家营运附属机构的新加坡上市企业,以及收购中国的一家生物制药公司,交易金额达1-1.5亿美元。
- 协助中国一家大型汽车制造商,重组其与欧洲合作伙伴的合资企业,设立分销机构,并参与海外收购,交易金额达15-20亿美元。
- 进行内部审查/调查(主动和被动)和尽职调查;处理政府调查事宜(包括许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工商局的案件);制定合规和补救方案/政策;就《海外反腐败法》和当地的反腐败法律合规事宜,向众多跨国公司在中国的子公司(包括许多从事生命科学的领先公司)提供双语培训。
多年以来,唐律师的专业水平备受肯定,在中国公司、并购、竞争法及生命科学方面一直被《钱伯斯(亚洲以及全球)》(Chambers & Partners Global and Asia) 、《亚太法律500强》(Asia Pacific Legal 500) 、《国际金融法评论1000》(International Financial Law Review)、《谁是领先律师》(Who’s Who Legal)和《PLC律师年鉴》(PLC Which Lawyer) 评为领先律师。在《钱伯斯(亚太区)》(Chambers Asia Pacific)2017年指南中,一位客户报告称“唐律师是一位在中国监管问题和交易领域知识渊博的律师。”
唐律师受过中美法律教育和培训,自1986年起在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法律部、中国司法部的中国法律事务中心以及多家国际律师事务所执业。唐律师的母语是中文,通晓英语。
代表文章
- “外商投资企业因经营不善而衍生的危机”,《盛德中国通讯》,2012年7月
- “美国及中国反行贿法:生命科学业的有关规章、风险和防范”, 《PLC跨境生命科学年鉴》, 2007年8月
- “中国加强对新投资项目实施环保法的监管”, 《中国法律业务年鉴》, 2007年4月
- “中国新出台的反洗钱法”, 《中国法律业务年鉴》, 2006年12月/2007年1月
- “中国积极打击行贿活动”, 《中国法律业务年鉴》, 2006年9月
- “中国现时与未来对并购的反垄断复审过程的法规”, 《中国法律评论》(China Legal Watch), 2005年12月
- “商业特许经营:新监管制度概覧”, 《中国法律评论》China Legal Watch, 2005年2月
- “建立反垄断法:中国誓言加强对竞争的保障”, 《中国法律业务年鉴》, 2004年7月
- “中国公司的重组:软件企业或R&D中心”, 《中国法律业务年鉴》, 2003年12月/2004年1月
- “中国在保护电脑软件知识产权面对的困难”, 《中国法律业务年鉴》, 2002年11月
- “在中国保护您的品牌”, 《中国法律业务年鉴》, 2000年4月
代表出版物
- “中国对机构捐款及赞助的限制”, 《亚洲医药新闻》(PharmAsia News), 2008年8月
- “通过交易 – 纵向协议 2008”, 《全球竞争法回顾》(Global Competition Review), 2008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