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晴川律师主要从事公司金融及资本市场交易等业务,包括香港和美国注册的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及144A条款与S规则下的债券发行。
在加入盛德前,钟律师曾在纽约大学法学院的美国亚洲法律研究所担任研究员。他曾在《哥伦比亚大学亚洲法律杂志》、《密歇根大学法学改革杂志》、《南华早报》以及其他刊物发表文章。
钟律师通晓英语和普通话。
钟晴川律师主要从事公司金融及资本市场交易等业务,包括香港和美国注册的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及144A条款与S规则下的债券发行。
在加入盛德前,钟律师曾在纽约大学法学院的美国亚洲法律研究所担任研究员。他曾在《哥伦比亚大学亚洲法律杂志》、《密歇根大学法学改革杂志》、《南华早报》以及其他刊物发表文章。
钟律师通晓英语和普通话。
钟律师有代表性的项目包括:
股本及股本相关
债券、债务管理及重组
超过130宗根据144A条款和S规则的“高收益”债券发行,包括如下发行人:
(*代表承销商)
投资级、类投资级债券发行:
交换要约、全面收购要约及同意征求:
重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