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iography
黄纪欣律师拥有为金融服务行业提供法律服务的多年经验,客户主要为对冲、私募、信贷及基金的基金公司、经纪交易商、上市公司、跨国金融机构、总部位于美国、中国、新加坡或其他国家的全球企业集团、保险公司、养老基金、主权财富基金、家族办公室、风险投资人、机构投资者、初创公司、科技企业及支付服务提供商。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黄律师积极为客户提供战略性意见,关注其金融服务、保险、信托和企业服务、货币借贷和运营以及支付业务的法律和监管需求。她的代表性经验包括:
- 协助客户在香港设立/收购/重组金融服务业务公司,涵盖投资于传统资产和虚拟资产的基金公司、经纪人、分销商/配售代理、私人财富管理公司及企业融资人;
- 《稳定币条例》和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颁布的指引及实务须知的应用,以及协助客户遵守《证券及期货条例》及其附属法例,以及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香港证监会”)发布的守则和指引持续监管规定;
- 在技术对金融服务公司业务运营产生影响以及香港证监会采用“前置式”(Front-loaded)和“相同业务、相同风险、相同规则”监管方针的背景下,协助客户设立/重组传统型私人财富管理平台;
- 协助客户编制合规手册、搭建内部监控系统、政策和程序,包括但不限于专业投资者评估、适用性要求和营销协议,及处理香港证监会监管审查和检查;
- 协助客户针对香港投资者在香港和香港以外的地区实施证券/产品分销/营销计划;
- 协助客户建立/重组家族办公室,管理账户安排和集体投资计划,包括对冲基金、房地产投资信托、私募股权/风险投资基金、不良债务/信贷基金、混合基金和零售基金;
- 代表投资者(机构、家族办公室、保险公司和超高净值个人)参与对基金和/或托管账户授权的投资(以合资安排、重组、需要最惠国选择的补充函件或其他形式)谈判;以及
- 代表持牌公司、科技公司和支付服务提供商就与在证券产品发行中采用分布式账本技术(代币化)相关的发牌和监管要求提供法律服务。
黄律师获2026年《亚太法律500强》(The Legal 500 Asia Pacific)评为投资基金业务的推荐律师。
黄律师具备香港律师执业资格,通晓英语、广东话和普通话。
Experience
Representative Matters
申请牌照及合规监管
- 为众多英国/美国私募股权公司提供法律服务,协助其在香港设立市场营销和销售分支机构,并曾协助其向香港证监会申请牌照,以把握亚洲投资者特别是家族办公室的募资机会。
- 为一家美国私募股权公司在收购后就香港牌照及监管合规问题提供法律服务。
- 为一家全球拥有超过150家办事处的最大保险集团之一处理其香港证监会的牌照申请事宜,并为其财富管理业务部门的扩张计划提供持续的战略监管建议。
- 为一家美国经纪交易商的扩张计划及其香港关联公司持续的监管合规要求提供法律服务。
- 为一家市场领先的中国量化交易公司就其香港牌照申请提供法律服务。
- 向188多家香港持牌公司和/或其关联公司就香港证券法、支付法(包括《稳定币条例》)、法规和香港证监会以及金管局发布的指引对其业务的影响提供法律服务。
- 为一家中国领先的房地产开发商获得香港证监会的批准以收购获准从事第1、2、4、5、6及9类受规管活动的持牌公司提供法律服务。
- 为一家全球顾问公司的香港首家受规管附属公司获取从事第1、4及6类受规管活动牌照提供法律服务。
- 代表一家金融集团就其收购六家金融服务目标公司(包括两家香港证监会持牌法团)提供法律服务。
- 为总部位于阿布扎比的全球金融服务集团、全球最大的家族办事处之一以及众多在香港上市的公司获得香港证监会颁发的牌照提供法律服务。
收购及合并持牌法团
- 代表加密货币服务领域的领先企业BGX Group Holding Limited,拟认购BC Technology Group Limited(HKEX: 863)根据特别授权发行的1.876亿股新股。此次认购所得款项净额估计约为7.1亿港元(约9,090万美元)。BC Technology是亚洲领先的金融科技和数字资产上市公司,其旗下的OSL是全球首家已投保和持有香港证监会牌照的数字资产平台。
- 代表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HKEX:1776)的全资子公司广发控股(香港)有限公司,从创始股东手中收购惠理集团有限公司(HKEX:806)约20.20%已发行股份,交易总额约人民币10亿元(1.40亿美元)。
电子商务、代币化及支付(包括稳定币)
- 代表一家领先的中国数字技术公司制定在香港设立受监管机构并推出其Web3业务(涵盖区块链、钱包、交易、分销和托管等)的商业计划。
- 代表一家全球最大支付服务提供商就其香港支付相关发牌要求提供法律服务。
- 代表一家美国跨国科技公司就香港《稳定币条例》的应用提供法律服务。
- 代表一家香港上市公司就其将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的战略商业计划提供法律服务。
独立管理账户安排、基金设立、基金结构和共同投资工具
- 为一家中国保险公司的香港资产管理子公司提供法律服务,协助其成立旗舰香港开放式基金公司和两只初始子基金,并为其旗舰开曼群岛SPC基金第四个独立投资组合的设立提供法律服务。
- 就SICAV、单位信托、有限合伙企业基金、分离式投资组合公司等各种投资基金(可为独立、伞形或主联接基金结构)的构建提供法律服务。这些基金的注册地包括美国特拉华州、开曼群岛、英属维尔京群岛、毛里求斯、新加坡和香港。
- 代表中国一家最大跨国矿业和金属精炼公司的境外资产管理部门就其投资基金系列提供法律服务。
- 处理私募股权基金和对冲基金的设立事宜,这些基金采用混合发行条款,如侧袋,这些条款具有长青性质,面向全球发行,包括美国、欧盟、新加坡和香港投资者。
- 为四家中国顶级国有投资公司中的三家就私募股权基金的设立、香港监管要求和私募基金安排投资提供法律服务。于2018年为一支主要投资于粤港澳大湾区的投资基金的一个主要基石投资者提供了法律服务。于2019年向一位超高净值个人投资者就其向一支共同投资基金投资2000万美元提供了法律服务。
- 代表持牌经理在香港设立开放式基金公司,并就零售发售事宜获取香港证监会授权。
- 为一家管理着超过130亿美元资产的中国领先投资公司组建共同投资工具。
- 就独立管理账户、单一基金和外部资产管理安排提供法律建议。
代表有限合伙人
- 代表包括康师傅、国美、首长四方和/或华融在内的投资者,进行基金投资或与投资基金共同进行潜在组合投资。
- 代表一家顶级的中国保险公司处理其位于美国、英国和香港的全球经理人的投资授权工作,以及对由美国和欧洲基金经理管理的私募股权基金和二级市场基金的投资事宜提供法律服务。
- 代表一家欧洲养老基金就房地产和基础设施基金(包括混合基金、俱乐部交易和其他具有独特投资特色的基金)的投资提供法律服务。
Community Involvement
Membership & Activities
- 认可ESG策划师
Credentials
Admissions & Certifications
- 英格兰和威尔士 (事务律师)
- 香港 (事务律师)
Education
- 英国伦敦大学, 法学硕士, 2002
- 香港大学, 法学专业证书, 2000
- 香港大学, 法学学士, 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