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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ung, Edwin

梁 润康

Edwin Leung

主办律师
  • 商业诉讼及争议
  • 企业重组和破产

Biography

梁润康律师曾为债权人、金融机构和不同持份者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协助其处理跨境债务重组、债务执行和公司清盘程序,还曾代表清盘人处理各种交易事项及涉及法院程序的争议解决。

Experience

Representative Matters

  • 代表远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成功完成约60亿美元海外债务重组。本次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项目是有史以来首个“跨类别绑定重组”,也是中国房地产企业首次采用英国重组计划实施的重组。盛德开创性地通过双重安排——《2006年英国公司法》第26A部条款重组计划和香港协议安排,运用香港法管辖债务下行绑定英国法管辖的债务,成功实施了该重组。该项目获《国际重组评论》(Global Restructuring Review, GRR)2025年“开拓精神大奖”(Pioneering Spirit Award)。
  • 代表中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成功完成约12亿美元海外债务重组。这一复杂交易以香港协议安排的方式实施。香港批准该协议安排的判决书编号为[2024] HKCFI 808
  • 代表融创中国控股有限公司,就其102亿美元境外债务重组提供法律服务。这一复杂交易的实施透过香港的协议安排于2023105日获得法院批准,及在纽约南区美国法院通过并行的第15章承认程序。本次重组不仅是迄今最大规模的中国房地产企业境外债务重组交易,也是其中首例通过香港协议安排实施的重组交易。该项目荣获2024年《国际金融法律评论》亚太区大奖IFLR APAC Awards颁发的“年度最佳重组交易” Restructuring Deal of the Year)大奖,亦荣获《国际金融评论》(International Financing Review, IFR)颁发的2023年国际金融评论大奖(IFR Awards)“年度亚太重组”(Asia Pacific Restructuring of the Year)奖项,以及 Turnaround Deal Award”奖项。
  • 代表领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驳回呈请人提出的清盘呈请,理由是呈请人是美元计价票据的投资者,该票据由香港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并以全球票据结构持有,因此呈请人不具备提出清盘呈请的资格。该案的裁决影响深远,这是香港法院首次就全球票据投资者作为或有债权人提出清盘呈请的资格问题作出裁决。
  • 为多家大型中国房地产集团提供法律服务,协助其处理清盘程序,以及重组和破产事宜。
  • 为一家大型中国房地产公司提供法律服务,协助其香港法院处理有关离岸债务的协议安排
  • 为一家银行集团提供顾问服务,协助其处理与一家高档男装制造和零售公司的重组及其相关破产程序相关的事项,该公司在百慕大注册成立,在香港上市,总部位于中国。
  • 为破产事项从业人员提供顾问服务,协助其处理一家在开曼群岛注册并在香港上市的媒体和出版公司的重组。
  • 为债权人提供顾问服务,协助其申请任命临时清盘人,对一家造纸公司实施清盘,并协助法院任命的该破产事项的从业人员处理附属法院申请事项,该造纸公司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在香港上市,总部位于中国。
  • 为一家银团提供与针对一家总部位于中国的水电公司的执法行动相关的顾问服务。

*包括加入盛德前处理的事项。

Credentials

Admissions & Certifications
  • 香港 (事务律师)
Education
  • 香港大学, 法学专业证书, 2017
  • 香港大学, 法学博士, 2016
  •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Berkeley, B.A. in Political Science, 2013
Languages
  • 中文–广东话
  • 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