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德律师事务所助力药捷安康(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HKEX: 2617, 药捷安康)成功完成首次公开发行H股并根据《上市规则》第18A章于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盛德在本项目中担任联席保荐人中信证券(香港有限公司)和华泰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以及承销商的香港及美国法律顾问。
药捷安康于2014年注册成立,是一家以临床需求为导向、处于注册临床阶段的生物制药公司,专注于发现及开发肿瘤、炎症及心脏代谢疾病小分子创新疗法。
盛德团队由合伙人律师丁锰博士及余嘉慧率领。团队成员还包括资深顾问律师许黎明、资深主办律师刘家鸿、主办律师陈一鸣、中国顾问刘昭媛及法律助理谭皓之。
自2018年4月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18A章新规改革以来,盛德一直是生物科技公司香港IPO市场的开创者,也是唯一一家连续16年稳居《钱伯斯大中华区/亚太法律指南》(Chambers Greater China Region/APAC)生命科学领域顶级排名的律所。鉴于其多年来推动上市规则改革作出的积极贡献,今年5月更获《金融时报》亚太区创新律师大奖(Financial Times Innovative Lawyers Awards Asia Pacific)的“高度推荐”– “释放资本创新力的律师: 联交所上市规则改革 – 重振香港IPO市场”。盛德的资本市场业务荣获多家独立机构的认可,包括Law.com International亚洲法律大奖(Asia Legal Awards)、《国际金融法律评论》亚太区大奖、《商法》及《亚太法律500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