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iography
DOMINIC JAMES律师经常代表跨国私募基金管理公司处理争讼性及非争讼性的监管事务经验相当丰富。其业务通常涉及协助亚洲、北美、欧洲及离岸司法管辖区的客户进入香港金融市场,以及解决当中复杂的跨境挑战。
“他是一位卓越的律师,拥有出众的资历,经常就监管环境发表评论。”
《钱伯斯大中华区法律指南》(2026)
James律师在《钱伯斯大中华区法律指南》及《钱伯斯全球法律指南》2026年版的金融服务:争讼性监管(国际律所)领域中获得认可。他在《法律500强》大中华区2026年版中获评为金融科技及金融服务监管领域的“新生代合伙人律师”,并在投资基金领域获推荐。在《法律500强》亚太区及大中华区2025年版中,客户称赞指“James律师平易近人、反应迅速,善于从不同角度审视问题,确保覆盖所有关键范畴,助客户实现利益和有效风险管理”。
“Dominic James才华横溢、精明能干、商业意识敏锐而且知识渊博,是监管领域的领军人物,举足轻重。”
《法律500强》大中华区(2026)
他更获《国际金融法律评论》2023年版评为金融服务监管领域的“杰出从业人员”。他深受基金管理公司、银行及资产管理公司爱戴,客户称赞其“展现出深厚的知识与专业能力”(《钱伯斯法律指南 》大中华区2025年版)。
Experience
Representative Matters
James律师的代表性项目包括:
- Arthur J. Gallagher & Co.,以32.5亿美元收购韦莱韬悦的协约再保险经纪业务。
- 多家保险挂钩证券 (ILS) 发行人,销售和发行巨灾债券。
- 一家美国券商,应对香港证监会提起的“首例”刑事诉讼,诉由为该券商在香港境外就香港受规管的活动开展积极营销。
- 一家领先投资银行,应对香港证监会就其涉嫌操纵利率发起的调查。
- 一家美国基金管理公司,应对由香港证监会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213条向香港市场失当行为审裁处就内幕交易提起的法律程序。
- 一家被指控在香港参与内幕交易的韩国公司,成功申请香港高等法院以滥用程序为依据驳回了这起香港证监会起诉的案件。
- 一家大型美国财富500强公司,处理其在收购一家大陆实体中产生的问题,包括一项针对会计欺诈的调查、诉讼准备和应对监管调查。
- 上市公司、持牌人或注册公司,就众多市场行为问题开展境内和跨境合规调查(包括响应及质疑香港证监会的搜查令和法定声明)。
- 一家美国上市公司参加其跨境破产程序,并成功获得香港法院批准,与债权人达成相互关联的安排计划,以重组逾7亿美元的海外债务。盛德因此于2015年被《金融时报》“创新律师报告”评为“杰出国际律师事务所”(获此殊荣的仅有两家律师事务所)。
- 责任高管和相关个人参加证监会的调查和面谈,以及后续由证监会提起的民事、刑事、纪律和取消资格的相关监管行动和诉讼。
Community Involvement
Membership & Activities
- Hong Kong Law Society
- Law Society of England and Wales
- UCL Hong Kong Club
- Young Founders School, Mentor
Credentials
Admissions & Certifications
- 英格兰和威尔士 (事务律师)
- 香港 (事务律师)
Education
- 英国伦敦大学学院, 法学硕士, 2000
- 英国雷丁大学, 法学学士, 1998
Languages
- 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