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志健律师的业务专长是国际商事诉讼与仲裁,尤其是处理涉及与中国大陆、台湾地区和日本公司业务和投资有关的重大争议案件。洪律师也十分关注重组和破产业务,在债务重组、破产和财务困境以及相关诉讼中代表债务人和债权人。
他曾代表客户处理根据国际商会、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日本商事仲裁协会、国际争议解决中心和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仲裁规则进行的仲裁案件,以及在香港法院进行的庭审程序。洪律师曾代表客户处理由兼并和收购、合资企业以及私募股权引起的争议案件,在此方面积累了大量的经验。该等争议在香港、新加坡、北京、东京、加州和瑞士进行庭审。
洪律师采取务实的争议解决策略,对于相关事实的分析细致入微。他善于将争议解决策略与客户的整体业务目标相结合,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高水准、反应迅速和高性价比的法律服务。他曾经为多个领域的个人或企业提供过法律服务,涉及零售(奢侈品及大众市场)、私募股权、制药、房地产、油气、科技与通讯、自然资源和矿业以及体育等产业和行业。
洪律师还担任国际商会和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的仲裁员,参与在香港和伦敦进行仲裁的案件。
凭借出色的表现,洪律师上榜了2021版《钱伯斯(亚太)》和《钱伯斯(全球)》。《钱伯斯》评价他“具备出色的判断力,而且务实”,“为自己的实业坚定不移地战斗”。2020版《钱伯斯(亚太)》如此称赞洪律师“不仅能够把控复杂案件的大方向,而且从不忽视小细节”。在2019版中,洪律师被客户形容“他非常注重细节,十分善于和客户沟通。”。客户也在2018版中如此评价洪律师——“他是一位能够理解国际客户真正需求的律师,并且能够根据客户的情况提供建议和支持。”。《亚太法律500强》评价洪律师是一位“非常出色的仲裁律师”、“很高兴与他合作”。他还被《钱伯斯(全球)》(2017版至2020版)评为国际仲裁业务领域的“潜质律师”。
洪律师通晓英语、普通话及粤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