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iography
林建豪律师代表发行人和承销商处理股权和债务资本市场交易,包括首次公开发行、高收益和投资级债券发行以及股票挂钩发行等。他还就负债管理活动和重组提供法律服务,并拥有代理香港、印度、中国、印度尼西亚、越南和其他东南亚国家发行人的经验。
林律师曾在执业初期被借调到香港汇丰银行工作9个月,为他们的债务资本市场团队提供协助。
林律师通晓英语和普通话。
Experience
Representative Matters
最近参与的项目包括*:
股票发行(首次公开发行和后续股票发行)
- 代表埃克斯资本(Axis Capital)、IIFL Securities、杰富瑞(Jefferies)、JM Financial 和思佰益作为经办人,参与Indiabulls Real Estate Limited的1.15亿美元合格机构配售。
- 代表牵头经办人参与一家印度房地产开发商的首次公开发行(进行中)。
- 代表牵头经办人参与一家印度科技公司的首次公开发行(进行中)。
债务发行(投资级和高收益债券发行)
- 代表新科工程作为发行人法律顾问,参与将欧洲中期票据计划转换为全球中期票据计划,并通过ST Engineering Urban Solutions USA 发行价值7亿美元、年息3.375%、2027年到期的的票据以及价值3亿美元、年息3.75%、2032年到期的的票据,由新科工程担保。
- 代表长江和记实业有限公司参与:
- 美银证券、花旗集团、德意志银行、高盛﹙亚洲﹚有限责任公司、星展银行有限公司、加拿大丰业银行和SMBC日兴证券作为联合牵头经办人所发行的5 亿美元、年息1.50%、2026 年到期的担保票据、8.5亿美元、年息2.50%、2031年到期的担保票据,以及 6.5 亿美元、年息3.125% 、2041年到期的担保票据。
- 西班牙外换银行、花旗集团、法国东方汇理银行、汇丰银行、荷兰国际集团、意大利联合圣保罗银行和摩根士丹利作为联合牵头经办人所发行的5亿欧元、年息0.75%、2029 年到期的担保票据,以及5 亿欧元、年息1.00% 、2033 年到期的担保绿色票据。
- 代表多个联席牵头经办人,参与中国建设银行根据150 亿美元中期票据计划发行的 6 亿美元、2024年到期的优先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5.5亿美元、2026年到期的优先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8 亿欧元、2024 年到期的零息优先绿色债券;以及20亿离岸人民币、2023年到期的高级转型债券。
永续债券和股票挂钩产品
- 代表汇丰银行、渣打银行、瑞银、美银证券、中国银行和瑞穗证券作为联席牵头经办人,参与香港机场管理局发行的两期7.5 亿美元高级永续资本证券。是次发行于2021年被《亚洲法律杂志》(Asian Legal Business)香港法律大奖评为“年度最佳债券市场交易”。
- 代表花旗集团和汇丰银行作为联席牵头经办人,参与鼎睿再保险有限公司发行的2.5亿美元永续次级担保资本证券。
- 代表美银证券、德意志银行、高盛(亚洲)有限责任公司和汇丰银行作为联席牵头经办人,参与长江和记控股有限公司发行的5 亿欧元次级担保永续资本证券。
- 代表法国巴黎银行、中银国际、汇丰银行和摩根士丹利作为联席牵头经办人,参与国泰航空有限公司发行的67.4亿港元、年息2.75%、2026年到期的担保可换股债券。
- 代表凯基亚洲有限公司作为独家牵头经办人,参与北京能源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发行的5,000万美元、2024年到期的可换股债券及增发的5,000万美元债券。
负债管理和重组
- 代表摩根大通、Mandiri Securities、渣打银行和瑞银集团作为交易经办人,参与票据交换要约,将Jababeka International B.V.未偿还的年息6.50% 、于2023年到期的有担保优先票据(“2023年票据”),交换为PT Kawasan Industri Jababeka Tbk.于2027年到期的有担保优先抵押票据,以及就修订2023年票据契约进行同意征求。
- 代表一家越南房地产开发商作为发行人法律顾问,参与重组其未偿还的美元计价可转换票据(进行中)。
*包括加入盛德之前所参与项目
Credentials
Admissions & Certifications
- 美国纽约州
- 英格兰和威尔士 (事务律师)
- 新加坡(辩护律师及事务律师)
Education
- 英国华威大学, 法学学士, 2012, 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