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iography
刘聪燕律师专注于注册基金交易和金融服务监管方面的法律服务。刘律师经常为国际公司和初创企业处理全球支付和金融技术监管事宜。她在以下方面享有丰富经验:设立国内基金、新加坡交易所上市的交易所买卖基金(ETF)、用于零售发行的国内和海外基金的注册登记、以及向合格投资者限量发行的基金注册登记。
刘律师经常为基金管理公司就基金的成立和发牌事宜提供法律咨询,也协助客户向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申请牌照。她还经常处理与支付系统、储值支付工具、汇款业务、信用卡和商户收单相关的金融服务监管问题,也为受《证券期货法》和《财务顾问法》监管的产品与服务提供法律咨询。她的执业经验包括向境内和境外金融机构(包括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银行、经纪交易商、财务顾问和金融服务提供商)就新加坡许可与监管合规问题提供法律咨询,例如许可要求及豁免、重组和控制权变更的监管部门审批、受监管服务及产品的跨境营销、发行安全港豁免、广告规则、外包要求、衍生品报告问题、反洗钱、以及上市证券权益披露。
2016至2025年《钱伯斯亚太区法律指南》(Chambers Asia-Pacific)连续将刘律师评为新加坡“投资基金”业务领域的领先律师。在2025年版指南中,客户评价道:“刘律师为客户提供了极佳的服务。她对新加坡的法规有着深厚的经验,能够以商业和务实的方式非常迅速地回应咨询。”还有客户表示:“她是一位非常有经验的基金律师,对新加坡的监管变化非常了解,并且总能主动提供对公司有重要影响的相关建议。” 刘律师在往期《钱伯斯亚太区法律指南》指南中也备受认可——“她非常乐于助人,熟悉新加坡的监管框架,并且总能按我们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工作”,“她非常灵活且以商业目标为导向”,有客户称赞刘律师为“所有规则的活字典”。刘律师所获评价还包括:“堪称监管专家”,尤其在为已注册的基金提供法律顾问服务方面“拥有丰富经验”,能够提供“周到且可靠的建议”,并且“客户对她评价很高,口碑极佳”。
2024年《新加坡法律500强》(The Legal 500 Singapore)将刘律师评为新加坡投资基金领域“新生代合伙人”,客户称赞她“乐于助人,能够积极回应我们的关切和问题”。2021年《法律名人录》(Who's Who Legal)将刘律师评为私募基金监管领域的“全球领导者”, 刘律师还入选了2020至2022年《最佳律师》(The Best Lawyer)新加坡章节,并荣登2022年《最佳律师》新加坡私募股权法类别“年度最佳律师”榜单。
刘律师还是另类投资管理协会(AIMI)新加坡监管委员会成员。
Experience
Representative Matters
最近参与的项目包括:
对冲基金经理
- 为Alphadyne Asset Management、Verition Fund Management 和Avenue Capital Group就设立新加坡办事处提供法律意见。
- 为美国投资经理Farallon Capital Management 和 D.E. Shaw,就其作为新加坡持牌基金管理公司的监管合规义务提供法律意见。
- 为若干离岸对冲基金经理就基金营销和注册的监管制度提供法律意见。
- 为一家全球对冲基金经理的新加坡员工提供有關防止市场不当行为和内幕交易的周年培训。
私募股权及房地产经理
- 担任EQT AB(STO:EQT)的新加坡法律顾问,处理其以75亿新元收购霸菱亚洲(BPEA)的协议 。BPEA是亚洲领先的私募市场投资公司,管理达195 亿美元的资产。
- 担任全球领先的数字基础设施投资公司 DigitalBridge Investment Management 的新加坡法律顾问,助其推出与Columbia Capital共同成立的光纤平台Xenith Infrastructure Group,为亚太地区的超大规模公司、数据中心运营商、电信公司和企业提供服务。
- 为巴林领先的另类投资产品经理和供应商Investcorp,就其亚太业务拓展计划提供法律意见。
零售基金经理
- 担任联博(AllianceBernstein)的新加坡法律顾问,就其向新加坡散户投资者发售卢森堡伞型基金(AB SICAV I和AB FCP I)的新加坡发售章程注册事项提供法律意见。
- 为联博(AllianceBernstein)(NYSE:AB)提供有關新加坡监管規定的法律意见,涉及其以7.5亿美元收购全球私人另类投资经理CarVal Investors。
- 担任美国投资经理PIMCO LLC 的新加坡监管顾问,处理其在新加坡的持续业务操守义务。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该公司管理达1.82 万亿美元的资产。
- 为全球投资经理Dimensional Fund Advisors处理其作为新加坡零售基金经理的合规义务。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该公司管理达 5,750 亿美元的资产。
金融科技和支付服务提供商
- 为Western Union就其作为大型支付机构及资本市场服务持牌人,在新加坡获得牌照并遵守监管合规义务提供法律意见。
- 为阿里巴巴集团就其电子商务平台活动提供法律意见。
- 为支付宝就其支付业务提供法律意見。
- 为万事达卡就其新加坡业务计划进行监管分析。
- 为一家美国跨国投资银行,就其公司卡计划和支付产品提供法律意见。
Credentials
- 新加坡(辩护律师及事务律师)
- 新加坡国立大学, 法学学士, 2000